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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44章 李景昭

活死人王朝 蜗享家 6477 2026-03-14 21:26

  

  结亲,首重三书六礼。

  媒人是没有的,城中没哪个人配得上为他们两家出面。

  都是武官出身,就以天地为媒。

  此乃......天公作美。

  这世上再没人比得上天地之公伟。

  而李云舒的生辰八字,李煜早就熟的不能再熟,占卜吉凶更是多余。

  再凶,能凶得过满天下的尸鬼?

  再吉,又能如何?

  总不能致使天下重归一统,去疫攘尸?

  既然不能,又有何益!

  占卜是为了助人下定决心,但李煜的决心,已不需要外物襄助。

  定亲文书次日即下。

  ‘惟——天地肇辟,人伦攸兴。’

  ‘......缔结朱陈,永耦琴瑟。’

  ‘卜筮协吉,聘礼已具。’

  ‘谨以盟誓,百年好合。’

  ‘此证!’

  一切都是水到渠成,更无人跳脚,横加阻拦。

  过去,这样的人倒也是有的。

  但现在,他们的坟头草只待开春即长。

  对于心狠手辣的百户李铭,排除异己早就成了本能。

  当初那些人,早就被埋在了沙岭堡族地。

  病死?疫死?

  归根究底,是他们想跟堂堂百户、兼领族长的李铭对着干。

  最后,当李铭动了杀心,他们就只剩下一个孤零零的牌位,摆在那案台上。

  ......

  说起聘礼,李煜也一时犯了难。

  钱?肯定是没必要。

  城中就只有米粮、刀枪、甲胄、弓弩......之类的东西。

  首饰珠玉倒是好办,赵、高、郑、范、佟等大户人家,瘦死的骆驼比马大。

  大伙儿巴不得能为李煜‘代资’。

  这些无用之财,也就只剩下这点儿用处。

  李煜凑在兰馨苑拱门处,隔着正在垒墙做工的族丁们,趁势询问族叔李铭的意思。

  “算了吧,只需行雁礼即可。”

  李煜转头看了看院子里尚未融化的积雪,再度看向族叔。

  ‘您在开玩笑吧?’

  他脸上分明透露着这般意味。

  大雁回迁,怕是这时候刚从南方出发不久。

  现在飞回辽东的,至多不过三两只。

  有没有都未可知。

  “怎么?”李铭斜了斜眼,“你这小子,还想空手套白狼不成!”

  “还真不愧是李成梁的种儿,跟你爹一样,父子俩都是一样的一毛不拔。”

  即便族叔李铭说话这般不客气,李煜也只能赔了赔笑。

  亡父昔日尚且不在意。

  眼下要做翁婿,李煜又有何可跳脚?

  忍着罢。

  族叔的脾气就是这样,武官大都不是什么谦谦君子。

  没有挥棒上来揍他这小辈,已经是李铭看在李煜早早行过冠礼的份儿上。

  放在以前,小儿在前逃,大棒身后追,那才是不稀奇。

  子承父业,十七而冠。

  既然行了冠,李煜便是独当一面的男子汉。

  李铭就再也没揍过这个‘隔壁’李成梁家的混小子。

  现在想来,手还真是有点儿痒。

  “说起来,”李铭看着眼前少年郎,眸中颇有些游离,“贤侄还未有字?”

  “是,”李煜道,“侄儿尚未有字。”

  李铭捋了捋胡须,“煜者,日以煜乎昼,月以煜乎夜。”

  李姓,木也。

  木生为火,取煜,自此木火通明。

  煜,其名光耀炽盛,求的是才华昭彰、德行明亮,乃光明远大之意。

  “你如今行事正大,人如其名,终不负昔日所盼。”

  李铭顺势不吝夸赞了两句。

  族侄李煜的一生,亦是在他眼中看着长大至今。

  弃顺义祖业,逃抚远。

  有过怒其不争,而后弃沙岭,剩下就全是叔侄二人感同身受。

  招民编军,济民代位。

  转身再看,李铭惊讶地发现——邻家少年郎,胸有青云志。

  那种野心升腾的勃发之意,李铭再熟悉不过。

  少年气盛,一如往矣。

  屯将?

  怕是距离喂饱这个狼崽子,还差得远。

  “老夫如今一贫如洗,也没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,”李铭继续道,“只好给你准备个别的嫁礼。”

  “大婚在即,不可无字。”

  “老夫代汝父,为你取个字,如何?”

  李煜点点头。

  于公于私,族叔李铭自然是有这个资格。

  李铭随即说出他早就准备好的两字,“景昭,可否?”

  如此晦暗之世,煜者不扬其明则亡。

  李木沐光而勃发,故生......

  根深承光,明德远昭。

  显允君子,莫不令德。

  昭昭日月,唯德是标。

  “望你持此名,行景道。”

  “纵世道幽昧,你心自有昭阳。”李铭语重心长道。

  这般世道下,其光自耀。

  景昭,短短二字,饱含着李铭苦思数日的心血。

  “侄儿受字!”李铭深爱之,拱礼深拜,“即日起,侄儿当为李景昭!”

  李景昭,这个字,李煜心底是满意的。

  “雁礼五日内,侄儿定当奉上!”

  多废些功夫,以手中三石强弓,李煜敢保证。

  只要天上真的有大雁北归,他就一定射得下来!

  ......

  李煜持弓,在高墙蹲守了三日。

  “嘎——嘎——”

  孤雁未见,李煜倒是真的等来一排北迁大雁。

  数量不多,只有五六只。

  若是所料不差,应该是奔着辽东某些暖意盎然的山口迁徙去的。

  那里的温泉、地火,能帮助这些先行的大雁度过开春前的最后冬时。

  ‘嘣......’

  城墙上,弓弦绷紧,弓臂随着形变发出一阵颤音。

  李煜双手稳得可怕,气息悠长。

  ‘呼——’

  一口气吐尽的刹那,弓矢追着雁群疾飞。

  此时箭矢处于雁群视野之外,李煜只此一箭之机。

  不管射不射得中,雁群都会惊散。

  到时候大雁的飞行轨迹失去规律,李煜只怕再难射中。

  羽箭飞了十数息。

  “嘎......”

  领头大雁一声哀鸣,迎头栽下。

  “骑队!”

  李煜即刻朝亲卫高呼。

  “骑队出城!夺雁!”

  大雁中矢坠地,肯定是活不成。

  李煜担心的是,说不准就有人顺手捡了去。

  又或是去迟了,遭积雪掩埋无踪,找都找不着。

  李煜无法保证还会有下一队先头雁途经抚远县。

  更无法保证,下一次他就一定射中。

  此刻争分夺秒,抓住眼前,比什么都紧要。

  “驾!”

  “驾——!”

  抚远内外合计三道城门大开,早早等候的十名李氏亲卫带着族兵,百余人散了出去搜寻。

  说是骑队,但马匹现在也只能沿官道奔行。

  田野中的积雪,主要还是得靠大量的步卒围着落地去搜索排查。

  城中每一位顺义李氏族丁,皆参与其中。

  搜获‘雁礼’献于族长,必然大功一件。

  这般大好机会,谁也不想错过。

  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一股亢奋昂扬,仔细翻找雪地,生怕有所遗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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